anonymous
2007-08-31 02:22:28 UTC
事發經過:
當時我跟對方同屬於一條最外側車道
只是對方在我的左前方十公尺左右
我則在對方的右後方十公尺左右
在不明的原因下,對方機車突然往右偏,並未打方向燈
等我發現到時,有做緊急煞車的動作,但為時也晚
擦撞地點:
我的機車左前方擦撞到對方右後方排氣管
車禍現場:
擦撞後對方因為我車輛往前的力量而跟車道差不多成90度
他機車的情況是機車的左側橫倒在車道上
我則是因為對方往右偏的力量造成機車往右側側倒
我機車的情況是機車的右側倒在地上跟車道平行
兩台的龍頭剛好交會,形成的形狀是 →  ̄|
受傷情況:
因為有緊急煞車且只是擦撞,所以我只是輕微皮外傷
只是出乎意料的是對方因為一年多前有車禍過
最近有拆鋼釘,先前也有做韌帶復健手術
而車禍時車子往左橫倒,剛好壓到對方動手術的地方
所以對方似乎有骨折狀況
不過在轉院治療後對方媽媽打電話來說那是新傷不是舊傷
實在是難以置信
車禍後的沒多久,對方的同事可能是同方向上班
所以看到後有幫對方打電話請假,並且留下來等警察處理
只是是第三人請警察前來跟叫救護車,並非是他朋友
然而在警察還沒到達以前,對方的朋友擅自移動現場
雖然有第三人叫我不要移動車禍現場(在對方朋友移動現場後)
但也許是傻了,也傻傻的跟著移動現場,造成現場已經破壞
不過警察有做破壞現場後的現場圖跟車輛損毀處拍照
第一疑惑:破壞現場後是否有辦法做車禍鑑定?
第二疑惑:他朋友先行破壞現場的事情對我有利嗎?
第三疑惑:機車強制險對方希望我幫他申請
是用我的機車強制險幫他申請賠償對方?
還是可以用對方的機車強制險申請?
要不要等調解委員會結束分清楚是非對錯後
在思考強制險申請的事情?
需要準備哪些相關資料?
第四疑惑:現在機車外殼受損的情況還在,已經過了半個月
自己是否可以拍照作證,以方便事後調解使用?
第五疑惑:肇事責任歸屬在誰身上?
雖然有人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
若對方跟我是一直線我沒保持安全距離固然是我的錯
但是對方是在我的左前方,並非在前方成一直線
以上是整體的經過跟情況,如果有缺少的部分會再補充
後續也會補充相關問題提出疑問